
??“
愛易加”商城涉嫌傳銷被罰50萬 狀告工商局被駁回
??此案是全國首例采用5G技術全程在線審理行政案件
??6月13日上午,廣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訴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一案,在廣州互聯網法院線上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該案由廣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張春和擔任審判長,與副院長侯向磊、審判員伍慧鳴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該案是廣州互聯網法院自去年9月掛牌成立后開庭審理的首例行政訴訟案件,也是全國首例利用5G技術全程線上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
??推薦會員消費可獲獎勵
??原告廣州某信息科技公司于2017年7月設立運營“愛易加”網上商城銷售商品,其中銷售的禮包商品分為520元禮包、1萬元禮包、5萬元禮包和10萬元禮包。
??普通消費者通過關注原告微信公眾號或掃描他人分享的“專屬二維碼”等方式進入商城,購買520元及以上金額禮包即可成為相應級別的會員,獲得推薦他人購買原告商城商品并成為原告新會員的資格,會員根據直接或間接推薦人員在原告商城上消費金額不同獲取相應的推薦獎勵(最多獎勵2代)。截至2018年3月31日,原告共發展會員2925人。
??2018年1月19日,被告廣州市場監管局(原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對原告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對原告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原告不服,向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廣州市人民政府經審查,作出維持前述行政處罰的行政復議決定。原告仍不服,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符合傳銷行為處罰恰當立案受理此案后,廣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向市政府、市場監管局發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收到通知書后,市政府決定由副秘書長邢翔作為負責人出庭應訴,市司法局則由局長廖榮輝作為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市場監管局局長姚建明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庭審中,當事人就本案爭議的涉案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決定的事實認定、法律法規適用及行政程序等焦點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經審理查明,原告的行為與傳統線下傳銷活動相比,具有發展會員速度快,隱蔽性、欺騙性強等特點,如任其發展,將會對互聯網經濟與市場秩序帶來嚴重危害。
??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原告的行為符合《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傳銷行為,被告對原告作出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行政處罰,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程序合法、罰款金額恰當,原告請求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復議決定書的理由不成立,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5G網絡保障全流程線上審理本次庭審中,原告委托代理律師在位于中國電信馬場路營業廳內的E法亭參加庭審,而被告市政府、市場監管局的出庭人員則分別在其單位完成庭審活動。案件真正實現了全流程線上審理。
??作為全國首例全程線上審結的行政案件,庭審全程使用5G技術信號保障,并采用4K畫質進行實時在線庭審。庭審采用智能語音識別技術,形成“視訊+音頻+文字”多種媒體、實時同步的智能記錄體系,真正實現“無人智能記錄”。